太原一男子为下班后能尽快回家,骑电动车抄近道选择逆行,不想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10月1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晋源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在将自己全部积蓄及唯一的房产、车辆全部赔付给对方后,男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常杰(化名)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今年38岁,在太原市某蔬菜批发市场担任搬运工。平日里,常杰每天骑着电动自行车穿梭于家与单位之间,家里有妻子女儿,虽然生活并不富裕,但也靠着多年的辛苦劳动购买了一套小平米的房产,一家三口的生活简单幸福。
今年6月的一天,常杰下班后为了能尽快回家选择抄近道,在新晋祠路南中环街的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随后,他与正常行驶且同样骑着电动车的王某相撞。
“两人当时都有紧急避让的行为,但不巧的是,他们却都选择了同一方向进行避让,两辆电动自行车以较高速度相撞。”检察官介绍,因为两辆电动自行车速度都不慢,迎面相撞后,常杰的头部、面部受伤。而王某则被电动车的把手捅进胸腔,造成脏器破裂。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常杰逆向行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为了赔偿被害人亲属,常杰不但拿出了自己的所有积蓄还多方举债,同时将自己唯一的住房、车辆赔付给对方,最终得到对方谅解。之后,原本幸福的一家人,连租房的费用都无法支付,只好寄居在朋友家中。常杰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以交通肇事罪被立案侦查。近日,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判处常杰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在此,检察官郑重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车逆行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很多市民对此不以为然,殊不知这种行为却给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可能因此违规行为而在事故认定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此行为类似的还有闯红灯、跨越护栏、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如果行为人有先前违规行为,之后的事故认定将根据违规程度进行责任分担。
此外,很多市民在驾驶电动自行车前一般都不会购买交通事故保险。因此,一旦发生事故就需要行为人进行全额赔付,本案中,常杰为赔偿被害人家属,就将自己的房屋、车辆全部赔付给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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